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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裁定书(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或决定提审用)
发表时间:2015-12-27 浏览次数:488
 ××××人民法院

  民事裁定书




 (××××)×民监字第××号
……(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)一案,××××人民法院于××
××年××月××日作出(××××)×民×字第××号民事判决(或裁定),已
经发生法律效力。本案经本院复查认为,……(简要写明本案应当指令再审或提审
的理由)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、第一百八
十三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一、……(决定提审的,写:“本案由本院进行提审”;指令再审的,写:“
本案指令××××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”);

二、再审期间,中止原判决(或裁定)的执行。



 院长 ×××



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



(院印)
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



 书记员 ××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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